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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宣布中止償還債務的亞洲漿紙業的120億美元(約210億新元)債券持有人,紛紛入稟新加坡法庭,希望能取回部分款項。
不過,分析師認為,這些債權人拿回錢的機會并不大,因為亞洲漿紙業除日本之外,絕大部分的業務都在印尼和中國,而這兩個國家的司法制度對于債權人來說,并不是“很仁慈”。
一名基金管理人就指出,就算是擔保債權人,也不可能直接到印尼接管資產,否則有許多債權人早就那么做了。
至于在中國,企業破產法令至今還沒有完善,同樣也對債權人不會有所幫助。
據了解,亞洲漿紙業的龐大債務至少要數年的時間才有可能獲得解決,因為不僅該集團的結構復雜,而且債權人類別也多元化,包括了銀行、出口信貸代理、抵押和非抵押債券持有人。
盡管分析師認為債權人取回欠款的可能性不大,至今已有七家債權人,包括荷蘭銀行、里昂信貸在內,入稟新加坡法庭,向亞洲漿紙業集團索取4000萬美元的債款。
面對這些債權人的壓力,已經有傳聞指亞洲漿紙業將申請司法保護,以確保在業務得以持續的同時,與債權人重新磋商償還債務的條件。
與此同時,對集團擁有控股權的黃奕聰家族最近同意償還印尼全國銀行重組機構為金光集團債務所提供的12億5000萬美元擔保一事,已經引起其他債權人的不滿,因為黃家可能會將部分亞洲漿紙業集團所擁有的資產轉移給銀行重組機構以償還部分債務,從而使到該機構成為優先債權人。
野村證券的分析報告就指出,如此一來,其他債權人將有可能采取行動,宣布有關做法違約,加以阻止,導致債權人無法團結一致,反之,黃家將處在有利的地位。
不過,債務纏身的黃家其實并不好過,據金光集團的一名職員透露,去年黃家就請了一位風水師傅為公司改風水,包括在公司總部外增添一座噴泉和將接待臺搬離原地15英尺之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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